什么是美国签证表?
一、“签证申请表格”的英文名称是 Visa Application Form,简称为VA表(或VAF); 二、目前中国申请人使用的VA 表是美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总领事馆网站公布的156、157和158三种。这三种VA表都是电子表格,需要填写完毕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美国大使馆/总领事馆。 三、三种不同的VA表的适用范围不同,请根据你的个人情况和申请类别选用合适的VA表进行填写并提交。
(注:以下表格中提到的“申请日期”是指你开始填写在线签证申请表并上传所有附件的日期。) 四、如果选择使用156 VA表,则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 (a)你前往美国的目的只是短期的商务旅行,旅游或者探亲; (b)你在过去10年内有在美国的访问记录,并且此次赴美的目的是同上次相同。 五、如果选择使用157 VA表,则适用于下列情况: 你赴美进行短期学习,培训或者在美实习。 六、如果选择使用158 VA表,则适用于下列情况: 你已经在美国获得学生签证,现在准备转入另一所学校就读。
七、除了上面提到的三种VA表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下用的VA表——DS-160签证申请表。 DS-160签证申请表与上述三种VA表是不一样的。DS-160表是一个纸质的表,而不是一个在线填表然后下载打印出来的表格。而且申请者不能用DS-160去申请任何类型的非移民签证,它只用于非移民签证的申请。 八、关于签证申请的注意事项如下: (a)所有的文件都是必须用英语书写和解释的; (b)要递交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需要带着翻译件一起递交(如果是公证文件,则不需要翻译件); (c)有些材料是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的:例如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
九、以下是一些比较详细的介绍及说明(转自美国驻华大使馆官网): 2.1 请仔细查看您所选择的使用指南以了解该指南的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后,再决定您是否应该按照《签证申请须知》中的步骤来制作您的申请文件档案。
每个申请人的申请都必须包括《签证申请须知》要求的全部文件,且这些文件必须是完整的。我们可能会联系申请人索取有关文件,因此请务必随时保持这些文件的完整和最新状态。 如果文件是在中国制作的,那么文件应当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关出具,例如公安机关或公证处等。
2.3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将不接受仅含有翻译件的原件文件,除非这种译文是由官方认可的翻译机构完成的,或是经认证的政府官员进行的翻译,或者是申请人本人用中文撰写的声明,表明该原始文件的内容确系其所写并由其亲笔签名以及注明日期为正本。但是,在申请某些非移民签证时,可以接受仅有译文的原件文件。详情请参阅《签证申请须知》中所提供的各类具体签证所需的申请文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