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留卡下来了可以不去吗?
题主现在的问题应该是,在留资格下来了,但签证还没下来对吧。 按照之前经验来看,应该是有机会的,但是有风险! 先上结论 有在留资格但不想去的,可以在国内等待签证结果。 前提是,条件充足且材料足够。
补充一下背景信息 今年4月份,由于语言学校给的申请材料出现失误,导致我的在留资格认定书被取消。于是又重新递材料,8月6号再次拿到在留资格。 然后我就在等签证,可是一直不到,后来咨询了大使馆才得知,因为我是第一次申请所以需要审核更长时间(15个工作日)。
之后我就继续等着,期间也参加了雅思考试(7分)。10月底的时候我又自己申请了美国签证,准备赴美的。可是没想到,在我的签证即将到签出的时候,收到了在留资格取消的通知。 当时真的是要哭出来了,紧急联系了律师。幸好,在这之前我以留学名义自己申请了美国签证(B2)并且通过了。于是紧急改签了机票,从东京成田机场直接飞往关岛。
在关岛期间,我每天都焦虑不安,害怕因此不能入学。好在,3天后我在关岛机场收到了海关发来的短信,告知我可以出境。随后我赶紧飞到泰国,隔离14天以后来到了日本。 现在我已经顺利入境并办理了入学手续。所以说,只要条件够且材料充分,在留资格下来了是可以在国内等着签证出来的。 但请注意,是“可能”,不是“一定”哦~
在留卡是日本的外国人停留资格证明,上面记载持卡者在日本的住址、滞在期间(指什么时候能离开日本)、适用程序(基本就相当我们中国人口腔里的“日本留学”)和停留期间(指能离开日本后多久必须回日本)等规定事项。
根据《入管法》的相关规定,持卡者应该在所记录的住址内生活,在《入管法》的罚则里有“未记载所规定的事项或未在其所记载的住址内生活时,可处以一年以下拘留或10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条款。也就是说,理论上讲,如果你的在留卡下来了你不去领取,最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有牢狱之灾。当然,实际上极少发生。
虽然事实上极少发生,但不代表可以去不去。因为还有另一条款“未随身携带该在留卡,或拒绝主管厅长官或其他职员出示该在留卡的要求时,可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意思就是说不随身携带在留卡或主管厅要求给看的时候不让看,可能要罚款。
既然如此,去领取的必要是毋庸置疑的(实际上除了去主管厅领取,没其他办法),怎么领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的:
1、原则上应由在留卡本人亲自去。
《入管法》规定主管厅将规定在留卡的交付方法。而地方入国管理局实际上要求在留卡本人必须本人亲自去领取。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去的,可联系主管厅,按照主管厅指示进行。
比如有的地方要求本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无法亲自去的证明(如病院的诊断书等),再由代替人携带申请和证明,并出示本人和代替本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后可领取(也有不可代领的)。
2、应尽早领取。
虽然理论上主管厅自制好在留卡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被领取的话就会销毁,但实际上只要去领取,实际上会保留一、两个月的时间。只要保留期间内去领取,没有影响。
但在留卡遗失后重新申请补发,主管厅会调查有没有旧卡未领,如果有,会要求先领取,再发放新卡(有的地方入管局,申请补发后,会将上次制作好的在留卡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