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去美国体检乙肝吗?
申请去美国的签证时,需要提供没有传染性的健康证明书, 即体检报告。如果申请人曾被诊断为患有下列疾病之一,其赴美签证申请将被拒绝; 1.肝炎病毒携带者或曾患过肝炎者(已痊愈的肝炎患者可申请签证); 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曾患过艾滋病者。
获得移民签证后,申请人需要到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如果有以下任一病史,可能会造成永久拒签: B型肝炎病毒感染史、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史、丁型肝炎病毒感染史、戊型肝炎病毒感染史、己型肝炎病毒感染史;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史(HBs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史(抗-HBc)、丙型肝炎抗体阳性史 (HCV)、丁型肝炎抗体阳性史(抗-HDV)、戊型肝炎抗体阳性史(抗-HEV); 注射疫苗史:自1982年起,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了乙型肝炎疫苗,目前有多种类型的乙型肝炎疫苗在美国销售用于预防接种; 既往治疗史:既往药物治疗及药物剂量、用药时间、停药时间和原因等;
过去接受过肝脏穿刺活检或手术切除病灶。 除了以上情况,其他一般性病史对办理出入境及签证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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