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要资产证明吗?
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财产证明文件(即证明自己具有充足的经济实力往来香港、澳门地区或台湾地区旅行的证件),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集体户口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卡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身份证明的文件副本复印件,如《出入境证》等;
4.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与工作单位有关的证明:
①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提供离退休证和退休干部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证明;
② 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单位证明的公证书原件(须公证机关密封加盖印章)
③ 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说明在校学习情况及入学时间;
④ 无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其居住和身份情况的证明。
⑤ 如申请人申请本签注时未满十六周岁,除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以核对;如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出具监护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⑥ 如申请人申请本签注时不满十八岁,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没有毕业,则须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 注:各公证处具体办理时限不一样但都要在7个工作日左右。 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交证明材料: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和赴港澳旅游证件的,无须再交任何证明;
2.申请人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其职务、工资、社保金发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