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入中国籍难么?
2017年,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印发《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中规定: “在国外无户籍关系的华侨,如需在国内落户并继承父母遗产的,需提供国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国内并无户籍关系、其父(母)为该华侨的出生证和亲子鉴定书。”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如果海外华侨打算回国定居并且继承国内的房产的话,需要提供相关的出生证明和亲子关系证明。
但是!这个证明的出具流程,比国内任何一项落户手续都要麻烦。 我来详细阐述这一手续的办理步骤,以方便广大华侨同胞了解: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自行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第二步:持身份证、护照及申请表格到省司法厅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 第三步:将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表原件、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社保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外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提交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派出户籍管理科室。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述文件,海外华侨想回国发展,除了获得外国永居身份外,还需要在拟入境地(即户口拟注销地)当地派出所申报登记,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注销原籍户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