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有州吗?
没有,虽然新西兰是个共和国,但州(Provinces)这个词在新西兰并不存在。 新西兰是分成两个大的地理区域的:南岛(South Island)和北岛(North Island),每个岛屿各由一个省(Province)管辖。 比如,我在南岛的Marlborough大湖区拍摄的照片: 因为New Zealand这个名称中,New代表了北岛,Zealand代表南岛,所以一般我们会把南北岛简化为NZ两字来表示这个国家。
但是,如果涉及到行政划分,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图中的各省分别是Nelson Marlborough、Wellington、Canterbury、Otago和Southland;而最大的两个城市奥克兰(Auckland)和大基督城(Christchurch)则分别属于Kawhia和Canterbury省。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新西兰的省份划分很奇葩,其实它是有历史渊源的。 1840年,英国与新西兰毛利人订立了《怀唐伊条约》(Treaty of Waitangi),正式将新西兰收入帝国版图,并定都于奥克兰。为了维护帝国的权威以及殖民者的利益,英国人在当时进行了大规模的移民,希望以欧洲人的智慧和勤劳开垦荒地、开发自然资源,同时建立一套有效的政府体制。
英国人首先设立了四个殖民地,它们分别是:奥克兰(Auckland)、基督城(Christchurch)、纳皮尔(Napier)和惠灵顿(Wellington)。这四个殖民地的总督均由英国政府任命。 随着移民不断涌入新大陆,到了19世纪末,新西兰已经拥有了大约35万人口,并且绝大多数都为欧洲移民后裔。这时,白人殖民者开始产生了强烈的种族优越感,他们不承认毛利人和其他民族在新西兰的主人地位,更不愿看到毛利人那“野蛮”的生活方式仍在盛行。
在这种白人至高无上的观念指导下,英殖民当局于1852年颁布了《土地法》(The Land Laws),允许欧洲裔公民免费获得超过50平方公里的土地,而毛利人则被禁止持有枪支,更不能参加选举。 在英殖民统治的近一百年里,除了土地和枪支的禁令外,欧洲裔移民在政治权利上也是受到很多限制的——直到1986年,新西兰才通过了议会改革法案,赋予少数族群选民的权利。
从1840年到1986年间,尽管政治权利受到诸多限制,但在经济领域欧裔移民却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机会。特别是在南岛的农场,欧裔移民通过辛勤的工作和开拓的精神,将荒芜的原野变为充满生机的新大陆。
为了纪念这些为新西兰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欧洲移民,1853年,当时的殖民部长塞西尔·柏克(Cecil Rhodes)建议将奥克兰、基督城和纳皮尔所在的三个省份命名为伯克莱(Burgle)、基督城(Christsburg)和纳皮尔(Napie),以此永志不忘他们的贡献。
可惜,命运跟这三个名字开了个玩笑。1865年,英国驻印度总督,也就是后来的维多利亚女王的不列颠尼亚号游轮爆炸沉没,使女王非常气愤,立刻致信给新任殖民地总督,要求他重新命名所有这三个省的名称,以示王室的尊严。
1877年,为了向女王陛下表达忠心,新任总理约翰·费沙(John Fahey)代表内阁提出动议,将三个省份的名字依次改为惠灵顿、坎特伯雷和奥塔哥。这一决定顿时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有人甚至提出了弹劾政府的控诉。但费沙总理对此铁面无情,坚持自己的决定。结果,他的强硬不仅让反对派无可奈何,而且还使他赢得了支持派的爱戴,被誉为“不列颠尼亚号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