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查签证怎么办?
行政审查签证是外国对于赴本国旅游、探亲、从事商业贸易的人颁发的一种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境入境的管理机关,在签发外国公民赴中国签证时,对不属于禁止出入境范围的,也须认真检查其是否能够遵守中国法律,是否有必要限制其在中国境内停留、居住。如发现有违法或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应予注销或不予签证。
行政审查签证的对象是外国公民。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协议或双方交流的意向,有些外国公民可以根据协议免办签证入境、出境。除上述情况外,外国公民要入境、出境,除外交、公务身份人员以外,都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办理签证。
行政审查签证的程序:
外国公民根据所访问的目的,向中国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签证申请。一般情况下,必须本人亲自来中国有关机关提出签证申请,不可委托他人代传。特殊情况者除外。
中国主管部门在认真审核后,确定是否发给签证。发签注意:
1)有的国家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为本国公民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中方才予受理。
2)有的国家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为本国国民获得最长期居留权提供方便。凡在使馆或领馆外申请签证者,原则上只给1个月有效期内停留。
3)凡在实习或接受培训期间,或具备有效出国旅游、商务证件者,原则上只发1个月有效期内的游览签证。
中国对行政审查签证规定:
不准就业:外国公民获得居留权后,原则上不准在中国就业。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须经该局批准。
不准参加国家考试:持有学习类居留证的外国公民,未经批准,不准参加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格考试及类似的国家考试。
受奖学习:外国公民在中国长期居留,可按规定申请参加中国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奖学金学生和研究生学习。
出境:外国公民取得居留权后在居住年限中,因私出境需经该局批准。如在居留年限中有犯罪记录,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或持用假证件、假护照者,不得参加出境班飞机,自行返回居住国家或被中国边检机关发现吊销证件,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