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未婚签证怎么办理?
题主说的是美国未婚夫/妻(Fiancé/e)移民吧? 这种移民申请分两种,一种是申请者在美未婚夫/妻在入境美国前申请的, 另一种是未入籍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境外申请的。 1965年的移民法开始实行,允许外籍人士与美国公民结婚而不必离开美国,但此政策却受到诸多批评。首先,由于当时的美国社会仍然以白人为主流,而且多数美国人认为黑人是不配享有平等的,因此许多来自贫困黑人的婚姻往往被视为“廉价婚姻”(Wedding of Shame)而受到社会的鄙弃;同时有许多人为了获得移民身份不惜嫁给已拥有绿卡的丈夫从而成为美国公民,造成美国移民数量的激增。 在这样的环境中产生了所谓的“婚礼经济”(Wedding Economy)和“包办婚姻”(Matchmaking Service),使得当时有许多妇女被强迫出卖自己的肉体,为的仅是得到一个美国国籍的机会。所以政府必须想出一种方法来控制这类包办婚姻的泛滥与防止人们以婚姻作为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方法。
于是美国政府就在1965年制定移民法规将美国公民的配偶移民美国的方式由传统的婚姻关系转变为现在的移民婚姻,并且对婚姻做出了严格的要求。 移民局现在一般采用下面三种方式来检验申请者的婚姻是否真实:
一、面谈或电话调查
二、提供前任婚姻史(包括离婚及丧偶者)
三、提供现任婚姻的历史细节以及生活细节
根据我的经验,以上三个方面都是调查的对象,具体会侧重哪一方面则因人而异了。 我曾经为一个客户做过面谈,他当时是美国公民的申请者,在面谈时面试官主要问他跟太太在一起生活的细节方面的内容。比如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第一次见面就聊些什么?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住在那里等等……问了一大堆的问题。
还有一次是我帮一个台湾人做电话面试,当时我跟他用中文进行对话的,面试官听完后就马上用中文问了他几个问题。不过因为台湾人和福建人同属闽南语系的关系,所以他还是听懂了几句。
另外,有些申请者虽然通过了电话调查,但是他们的面谈还是被打了回来。这通常是因为他们在面谈中提供了不实的资料而被发现所致。 所以我认为电话调查只是一种初步的调查手段,通过电话面访后如果怀疑当事人的婚姻有问题才会再安排面谈。 总之这种调查的重点是要查明婚姻是否出于真诚而非为了取得绿卡。如果你能准备好充分的资料证明你是真心爱对方的话就会容易通过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