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博士算海归么?
题主好,关于“海外”的界定,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未作明确规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学历学位证及认定其学位资格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 “具有国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的留学人员,本人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成绩单档案; 具有本科以上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并交验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所以从上述条例可以看出,申请人的最终学位是否由海外的大学授予,决定了该申请人是否属于“海归”;而获得境外学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则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留学生学历认证,以确定其学习的课程、学历层次以及颁发学位证的学校名称等信息,作为评定是否符合“海归”条件的重要依据。如果未能通过认证,那么即使申请人在外国留过学,也不能被视作“海归”看待。
目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查验到的外国大学名单共3406所,分布在196个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这3406所大学之外的毕业生,由于无法判断其在国外的学习时间、学习经历、成绩表现、论文答辩等情况,因此无法判定是否具备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换言之,这类学生即便通过了考试,也无法顺利拿到博士学位。 如果想以留学生身份申请读博,建议大家在选校时尽量选在《意见》列举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发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书”范围内的学校。这样毕业后才能顺利获得通过教育部认证的学位,从而享受留学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