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jd是什么意思?
J.D(法学博士),是美国法律博士学位(Doctor of Jurisprudence,缩写JD)的英文简称;而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法律博士学位则称为Doctor of Laws,缩写为LL.D或L.L.D。 虽然名称中带有“博士”二字,但实际上获得JD学位与获得其他学术性博士学位的要求及培养方式均大不相同。由于美国法学院大多采取本科先修课程+法学院入学考试+面试+推荐信+成绩单+经济担保=录取的模式(当然,背景不同可能有别的要求),因此从入学到获得JD的过程其实比申请其他学科要简单一些。
首先,大多数法学院不会把JD作为独立的研究生阶段授予的学位,而是作为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之后的进阶学位,也就是说必须先取得学士学位后才有资格申请JD。但也有少数学校会把JD作为独立研究生阶段的授予学位,比如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Wash U)的法律中心(Law Center),就专门为没有法律背景的申请人设置了一个2年的JD项目。
大部分JD项目的学制是3年,每年秋季开学,学生必须在三年内完成70个学分(每个学校的学分数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随着2014年中国大陆考生SAT全球平均成绩出炉,中国考生已经展现出了强劲的竞争力,所以同学们还是要努力啊!!!
在课程设置上,绝大多数的学校都设置了必修和选修两类课程。其中必修包括宪法、刑法、民商法、国际法、审判实务、诉讼程序等诸多方面;选修根据学生的兴趣选择,可以是公司法、知识产权、金融法、环境资源法等方面的法律。当然除了学习以外,每个学生还被要求必须完成一定量的法律研究才能毕业。
另外需要提一下的是,在美国的法学院里,中国留学生一般会被安排跟其他国家的学生一起上课,因为老师一般会认为留学生的学习目的不纯,怀疑留学生是抱着“拿绿卡”“找工作”的目的来学习的(虽然很多留学生确实是带着这样的目的来的……)。所以在课堂上偶尔会有语言上的歧视,但大家只要好好上课,认真做完作业,完成自己的任务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