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两个英国人发现了尖沙咀的海洋盆地含有石油,于是在这里设立开采设施,并雇用大量中国人进行钻探和采矿作业。当时在香港从事采煤活动的除了英国人和他们的中国帮工外,还有日本、德国和美国人士。他们分别在浅水湾、铜锣湾及大潭坳设厂,挖掘矿井。在二战爆发前夕,全港共有6家煤厂,员工超过3万人,年产煤量高达220万吨。
1941年底日军占领香港后,所有英资煤炭公司被迫停业,日本则接管了香港所有的煤矿,由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投资,重新开采。 抗战胜利后,原属于满铁的北海道拓殖株式会社接盘香港煤矿业务,并在战前原有的基础上,于大潭坳新建一座年产量为50万吨的矿井。该矿以蒸汽机和电动机作为动力,采用欧美最新的矿坑开采技术,可堪称是当时香港最现代化的工厂之一。
1950年代初期,中方的“土改”和“三反”运动波及到香港,导致香港的社会经济出现危机,大批工人失业。此时新上任的中国驻港领事馆馆长蒋荫棠灵机一动,想到可以利用中苏友好关系,向苏联求助;而当时斯大林正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舰队,因此需要进口大量的石油和煤炭。 于是,在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蒋荫棠擅自作出决定,将原本出口海外的港澳煤炭转口苏联,供给其在远东的海军基地使用。由于当时的苏联工业体系尚未完善,许多关键设备都需要从国外采购,而这恰好给了香港企业一个发展的良机——它们不仅承接了全部的煤炭提炼工程,而且还获得了价值不菲的佣金。
随着苏共中央主席赫鲁晓夫访问大连,宣布“苏联支持在中国的苏联投资者参加各种合营企业,参与中国的经济建设和改造过程”后,更多的苏方投资涌入香港。这其中就包括位于九龙何文田的“联和黄埔”(英文名称“Lun Wo Hau Ping”)炼油厂以及建造在该炼油厂上方的大潭坳填海区,后者将用于储存从北美和欧洲进口的燃料原油。
为了表示对于苏联的支持,港英政府于1954年在香港半岛以南约十平方公里的离岛区拨地270公顷供苏建厂,免缴地租,并给予多种优惠,如免税进口机器设备等。 据称,当时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苏方不得转让或者转租其在香港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亦不能将该项资产用于抵押贷款。然而协议签订不久,苏方就违反协定,将大潭坳炼油厂的厂房及附近土地以“租借”的名义转让给另一个中苏合资的公司——“华苏石油公司”。 对此,时任外交部部长的周恩来说:我们跟苏方谈过,对方承认错了,同意改正。但他们提出的改正办法是把土地直接交给合营公司,而不经过政府办理过户手续。我们认为这个办法不行,因为这样就把非法转让变成了合法转让,变相认可了这种违约行为。最后,经反复交涉,苏方才同意把土地退还给港府,再由港府将之转让给华苏石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