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哪一年被英国谁签字?
1984年6月,英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中英联合声明》。 声明说,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到1998年期间,收回主权时,驻港英军和英军军舰必须全部撤离;在回归前,英方同意中国在香港特区设立特别行政区以及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方针。 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英国一直在考虑如何让香港平稳过渡到回归祖国母亲的怀抱并维持繁荣与稳定。当时有两种选项,一是维持半殖民地状态直到回归之年,二是主动放弃香港,将之归还中国。 最后,时任首相的撒切尔夫人决定选择后者——主动归还中国的领土。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撒切尔夫人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与中方谈判,在协商中作出大量妥协,包括同意不将军队撤出作为条件等。
香港岛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1842年被英国夺得,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新界1898年通过99年租借方式租给英国,而九龙(界限街以南,深圳河以北,以及KOWLOON MIRROUROCKS(新界豁下的荒岛),即今日俗称的“九龙半岛”)的一部分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1860年被割让,其余部分在1898年续租,同样在1997年回归中国 。
殖民香港先后历经155年,其中英国直接统治85年,日治5年,余下65年则处于英国管治。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