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版香港身份证什么用?
现在没有“无犯罪纪录证明”,只有“无罪/不指控决定书” 去原居地公安机关办理 无罪/不指控决定书(简称DA) 是证明文件,给给企业、银行等机构用来参考的,不是法律认可的形式,所以并不具有完全的证明作用。 但是,在内地申请工作签证或移民的时候需要提供此文件,作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替代证件。 在香港申请学习签证也需要提供此文件。
虽然内地居民办签证需要它,但香港政府官网显示,持有此类证明亦可申请来港定居。 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分,也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就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了——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追究并且留下案底。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治安部门应当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范围:
(一)因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
(二)因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处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予处罚”,但不属于上述条款中“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因而不能出具相关证明: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和精神病人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违法人员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获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而对于以上范围之外的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情形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认为不应给予行政处罚、免于刑事处罚的行为,公安司法机关都无权作出有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