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由行签证多少?
2016年最新加拿大旅游/探亲/访友签证政策 申请加拿大旅游/探亲/访友签,申请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除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必须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外)。如果您的护照有旧有护照请一并递交。 请认真阅读下面内容后再进行填写,请勿随意填错. 有误则可能无法获得签证或者导致拒签; 如果您是商务人士,请将护照页及名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装订好一起提交。
申请费用 按照加移民局的要求,申请者需在申请签证时支付573$(北京领区)的费用, 同时银行会收取汇款手续费及利息等额外费用约为人民币380元整。请在汇款时将此款项一次性汇入下列账号。
请注意:如果您收到银行的退款通知,请于3个工作日内将此款划入使馆账户,否则将影响您的签证进程。
账户名称:加拿大驻华大使馆财务处 北京东城区东单北大街东帅府花园1号
帐号:0200-000-90738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单支行)注:请务必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旅行类别以及申请号的后四位数字如:张三F0123。
受理范围 我馆仅接受个人因私签证的申请,不接受团体签证或代理签证,也不接受以家庭为单位的所有成员同时递交申请的情况。 签证期限 从签发之日起有效,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加拿大。有效期是指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到出境当日止。
申请人可以在离开加拿大境内后再次持同种类签证进入加拿大,但是每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签证许可的时间。 使馆对签证官拥有完全裁量权决定是否给予任何申请以签证,且不受任何管辖限制。 使馆可酌情单独或共同援引以下标准作为考虑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
a.被访者在过去的出入境记录 b.被访者的家庭背景 c.被访者的工作 d.被访者提供的资信证明 e.被访者在加拿大的旅费 f.以往被拒签的历史 g.其他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事项 h.签证申请是否具有合理性 i.领事馆认为应考虑的其他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申请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新的资料或被要求面谈。 如果使馆要求补充资料,申请人须于收到补件通知后的3周内完成,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签证申请处理。申请人应在补件通知上注明所提交的资料份数,并在每份资料的右上角用红色字体注明“Additional Materials”字样以便区分。如需寄送补充资料,请以挂号信邮寄,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自己的名字拼音和申请号后四位数字,如:张三F0123。由于申请人个人原因错过补交材料或逾期递交材料的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负。 使馆不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向申请人索取文件。 使馆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签证情况或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因此请不要相信电话里的任何有关你的签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