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pl什么意思?
PLA 是普通法(英文为 “common law”)的缩写,在加拿大法律体系中,普通法是占主导地位的法律体系;而 CLA 则是指成文法(written laws)或者叫制定法 (statutory laws) 。
简单而言,普通法是指那些没有成文、依靠法官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所发展起来的判例法;而成文法则是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条为依据的成文法规。 比如在中国,你违反了《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就要受到刑罚处罚;而在加拿大,如果A对B实施了暴力或恐吓行为,使B受到了人身侵害,根据普通法的“侵害人身罪”(Criminal Torts)原则,A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判例法案例。又如在中国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你与某个人的婚姻无效;但在加国,你要是想离婚,只能通过法庭诉讼来解除夫妻关系,这属于 CLA 的范畴。
其实,中国也是采取普通法与成文法并行的立法模式,只是成文法所占的比重相当大而已——毕竟中国有着长达两千多年的成文立法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