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选课不同绩点怎么算?
假设一学期修两门课,一门课3个学分,总共6个学分。 一般一个学期选同一老师的课只能算两分(不同学校可能要求不一样),也就是这门课最多只能得4分(100+80+70+60);但是如果上两门课的时间间隔较长,比如一个学期只上周五晚上的课,下学期的上课周数较多,那么这门选修课就可以多得4分(100+80+70+60+50+40+30+20+10)。 但是如果同一个学校的同学一起选了同一门课呢?这怎么办呢?有的学校就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该门课程的学分成绩。例如三门课程分别获得70、80和90的分数,按百分制换算成100、80和90的绩点,然后算术平均值即是这门课的绩点。这种方法比较合理,因为每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不同,很难用统一标准来衡量,因此很难判断谁的成绩好谁的成绩差。
然而有些学校的这种做法就显得非常不合理了!有些学校会按照上述方法先对每个学生所选的各个课程进行加权求和,得到一个新的数值,再按照新得到的这个数据把学生分成一个又一个的组,每组的学生成绩按平均数计算出每个组的平均成绩作为该组每个学生的成绩。这样做的问题在于那些选修课人数较少或者比例极小(低于百分之五)的课程组会被忽略,这些课程对每个人都很重要,但是成绩计算的时候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