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cr1排到哪里?
CR-1是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公民申请,它是根据《北美公民权协定》(NAFTA)第203条款提出的。它允许缔约国一方的人民在两国之间自由迁徙、居住和获得国籍。一旦申请人成为美国的公民,就获得了在任何缔约国生活、工作和享受福利的权利。
由于《北美公民权协定》是对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框架,因此该协议也适用于其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虽然最初的设计是为了促进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和投资,但《北美公民权协定》对三边贸易中的人为障碍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它不仅使美国人更容易地穿越边境,还将消除在三国中创建业务壁垒。现在,当人们想到“北美自由贸易区”时,他们想到的是三个国家间完全开放的边界,以及一个没有屏障的三边贸易区。
从那时起,北美地区的人口流动和商业活动都没有受到任何限制。例如,美国公民可以在加拿大或墨西哥的任何地方开车而不需要签证;个人和企业可以自由地进入和离开该地区经商和寻求就业机会而无需担心签证问题。 在CR-1程序下,申请人必须首先在美国政府指定的部门注册他们的居留权请求。然后,他们必须在移民局指定的国家/地区的使领馆提交他们的申请。
美国驻墨西哥城使馆受理来自以下国家的申请: 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巴多斯 伯利兹 开曼群岛 中国香港 新加坡 格林纳达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牙买加 英属维尔京群岛 美属维尔京群岛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列支敦士登 马耳他 摩纳哥 圣卢西亚 塞舌尔 瓦努阿图 在特定条件下,来自以下国家的公民可以通过特别的优先处理安排在美国移民局审理他们的案件: 库拉索 EIS(欧盟) 厄瓜多尔 哥伦比亚 多米尼加共和国 爱尔兰 日本 韩国 菲律宾 萨尔瓦多 突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