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工叫什么?
一、“社工”名称的由来 “社会工作”(social work)一词是19世纪末产生于英国,由J·S·穆勒在其所著的《济贫论》中首先提出的。当时的含义是指一切有助于人们改变现状的行动或过程;它并不特指某一种职业。 到20世纪初,“社会工作”的概念传到澳洲和新西兰,在那里首先被用作对助人的专业称呼。
1948年,当英国设立社会部时,“社会工作”一词就被正式用于代表该部的所有职能。而将“social worker”简称为“sw”则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 二、香港的社工 早在上世纪60年代,香港就成立了第一个社会服务机构——儿童之家,开始了社会工作的实践。至今,香港已经有约350间非政府机构,员工人数超过1.5万人。
由于历史原因,大陆一直未能全面引进香港的社会工作模式和职业化队伍。直到1995年以后,内地才陆续开始建立自己的社会工作院校,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香港的社会工作制度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一直深受内地学界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进入21世纪后,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社会福利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如今,在香港约70万公务员队伍中,共有近2万名社会工作者(详见图1)。他们为香港特区政府提供100多项社会服务,协助弱势群体解决难题,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规范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培训,香港社会福利署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要求所有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持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任何可能损害公众对社会工作者信任的行为。为了保持行业的专业水准,香港设立了严格的从业资格认 证机制。除了通过专门的职业考试外,还需要持续的专业培训以保持专业技能。虽然社会工作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专业,但在香港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职业体系和培训制度。这也使得这个职业在社会上受到了广泛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