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承认多重国籍吗?
在德国,双重国籍是合法存在的! 这并不是说德国没有国籍制度或者对申请双重国籍的人不设置任何限制,而是说,只要是合法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并且放弃德国国籍的外国人,可以同时拥有两个国籍。 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想要加入德国国籍呢? 首先是因为德国社会福利体系非常健全且待遇较高,在欧盟国家中仅次于法国;再者就是德国的教育体制十分完善,而且学费相对较低;最后也是因为德国公民可以自由通行、居住在欧洲联盟的任何一个国家以及申根区域内,而不需要任何签证和护照。
所以综上所诉,可以获得德国国籍的原因无非也就这几点:教育、医疗、就业、出行和居住等等方面的优势。 但是想要同时拥有德国国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根据德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获得德国国籍:(1)申请人必须在德国境外;(2)申请人必须已经失去德国国籍或无国籍;(3)申请人须为年满18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申请人须提交注销国内户籍的证明,证明其在申请时已经不具备中国国籍; (5)申请人须满足德方关于身份与居留的条件要求并持有相关的有效证件,包括无犯罪记录且经过公证等。
虽然申请获得德国国籍有以上条件,但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被认定为政治难民或具有人道主义倾向,即使申请人不符合上述所有申请条件,也可以申请成为德国公民。 当然,如果申请人被认定具有严重犯罪的嫌疑,则不可能获批德国国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德国《国籍法》允许外国人同时拥有德国国籍和中国国籍,但是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当外国居民选择加入中国国籍后,原来的德国国籍自然自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