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酒店给小费吗?
小费在各国都有一些,一般是服务行业的服务生,门童,行李员,剧院的候场引位,歌舞团乐队的独奏者,以及职业的保姆等等,都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这个服务费的数额一般较低,由服务者与消费者讨价还价后确定。不同的服务,不同的价格,一般的幅度在10%—20%之间,如果是特殊的服务,例如:体育比赛,演唱会等等,幅度就可能达到30%—40%。
在国外只有提供单独服务的专家才向主人索取小费,例如医生,理发师和职业保姆等等。这些服务生都直接向主人要钱,不向中间人,即旅游公司索取小费。
当然,小费也可以预先放在房间里,让客人随便给,一般放在房间里的信封上不写任何字,除非是专为某人服务的旅游,才写简短的赞美和鼓励的话,这时就要注意写的是赞美的话而不是感激的话。因为前者是后者是给钱的理由。
在小费问题上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小费的服务员会拼命地向你推销花茶,酒水和当地的一些旅游项目。因为他没有其他的收入,所有的生活费要靠小费。这些项目花费偏高,质量不佳,如不感兴趣可以拒绝。
2.如果对服务项目满意,服务员又多次提供帮助,可以酌情给小费。例如你对梳头发的服务员特别满意,她又帮你整理帽子,可以给她2—3欧元。如果他每次都这么做,那么逢十祝贺,也就是整十的整数倍给他10—15欧元。
3.对于为你提供特殊服务的服务员,要支付高于一般水平的小费。例如:一位女服务员殷勤周到,帮你拣起了掉在地上的衣服,熨好了床单,刷干净了皮鞋,修剪了草坪(如果房间有绿化的),那么要用比常数高出50%的小费奖励她,也就是给25—50欧元。
4.有婴儿的房间要付小费,一般要给2—3欧元。
5.如果你住的是四星或五星级的酒店,而且服务满意,可以给服务员1—2欧元的小费。如果在那里就餐给10—15%的餐费。
6.对于服务的质量高低,要自己心里有一杆秤,不能人云亦云。虽然,在西方国家的小费社会风气比较普遍,但是,也有相当部分人认为给小费是一种屈辱,而坚决不给。因为,这个“费”本身便是对穷困者的盘剥,是对人生平等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