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西班牙体检乙肝吗?
谢邀! 前一段时间,西班牙移民局更新了关于申请移民签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其中一条就是申请人需要提供既往所患疾病的诊断证明,并需要在申请时出示已完成治疗或正在治疗的证明。 这里所说的疾病包括: • 癌症(在任何阶段); • 心脏疾病(在任何阶段); • 一级糖尿病(无论是否需用药物控制); • 中风(任何严重程度); • 有传染性的肝脏病(不论是否肝炎病毒的携带者)。
以上六种疾病是移民局特殊关注的对象,为了减少移民申请者故意隐瞒病史的可能性,移民局不仅要求申请者主动出示既往所患疾病的诊断证明,并且要求在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以内出示完成治疗的证明。 如果移民申请者被发现有上述六种病症中的任何一种,其移民申请将会被拒绝。
除上述六种疾病外,另外以下八种情况也会被列入重点审查的范畴: • 怀孕的女性申请人; • 小于18岁的未成年人申请人; • 60岁以上老人申请人; • 有精神类疾病的历史或目前患有抑郁症、自闭症等精神类疾病的申请人; • 有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的申请人; • 申请人所持有的护照有出入境记录的; • 申请人所持有的护照有拒签记录的; • 申请人曾经留学海外并在那里居住满5年以上,而新移民计划又与该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