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造型艺术美?
造型艺术的美可以概括为形象的美,形式的美和空间的美三大部分。 造型即塑造形象,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手段(绘画用颜料、笔、布等,雕塑用石膏、石料、金属等)在二维或三维的空间里塑造出艺术家的主观形象。这个形象的“型”是可触摸,能入画的。所以,从狭义上讲造型艺术也就是指有形的图画,例如油画、版画、素描等;而广义上的造型艺术除包括上述艺术品之外,还包括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视觉艺术设计。这些艺术门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塑造形象。
形式是形象外在的表现方式,也是艺术家用来传达思想和感情的重要媒介。对于艺术作品而言,形式是内容和技巧的统合体,没有完美的形式是没有完美的内容的,也没有完美的技巧是没有完美的形式的。探讨形式的美便成为了美学和艺术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
关于形式美的论述很多,基本可归纳为: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序进、主次与重点、疏密与空白、多样与统一以及形式的大小、虚实、远近等等。当然,形式除了受视觉规律支配外,还会受到文化传统、时代审美、民族心理等因素影响而产生变异。
空间的美术主要是研究如何把二维的画面表现出一个三维的空间效果来。虽然有的艺术品只限于在平面纸上作画,但是如何在平面上表现出空间的深度感和距离感却是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许多画家、书家都十分注重笔法之间的空距安排、纸张的起伏及装裱的形式等诸多因素,都是为了更好地塑造艺术语言,体现艺术家的审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