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认可国外专科吗?
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 目前,我国境外学历有三种认证方式,即:中外合作办学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认证以及外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 很多留学生由于不了解这几种认证方式的区别,往往一头雾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推出的两种认证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作办学认证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开展的一项教育形式,是培养具有国内认可的外籍学历的学生的途径之一。 经中国政府批准的430多所中外合作项目和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考高考的学生约50万人。这些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可获得什么学位呢?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学生可获得的学位证书有两种: 一种是中国境内学历学位,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瓦格宁根大学合作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学生,在取得完整的学习经历后,将获得由中国农业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另一种是外国学历学位,如浙江理工大学与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学院合作的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在取得完整的学习经历后,将通过爱尔兰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都柏林学院的学士学位,并由都柏林学院颁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对经过验证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予以认证。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司司长签署发布,为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而设计制作的证件。凡是自费出国留学(留学地不限)的中国公民,凡在学成后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定居的;或在国外学习期间因故停止留学,持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均可凭有效证件向所属教育部门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通过查验合格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将会被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则分为三种:
1.教育部授权单位印制出具的《出国人员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教育部授权单位签发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认证评估专用章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