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绿卡还需要签证吗?
美国H1B签证是专门颁发给从事技术的专业人员签证。凡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用,且有从事与之相关工作的技能者,均可申请此类签证。美国公司雇佣的外来务工人员(L-1,H1B,O-1等),如申请正式工作签证,须先行申请劳工证(PERM)。获得劳工证后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开始工作,与此同时,申请人办理赴美国驻中国使领馆签证。
持有国外学术性大学颁发的学士以上的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与以下公司有联系并有承诺给予有薪工作的海外专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也能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资格(绿卡)。
这类专才即使拿到了绿卡,仍需要在离境180天之后,才能开始申请转为美国公民。美国的一些州对移民法作了修改,允许在该州居住达到一定的年限,外国公民即可申请该州绿卡。这样,他最终就可以成为美国公民了。
绿卡是美国政府发给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证明。美国人称绿卡为“Permanent Resident Card”。获得绿卡即获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
永居签证与美国短期签证(如旅游、探亲、工作、学术考察等)的发放对象不同,它不要求申请人具备特殊的经济条件、文化水平或出众的能力,但移民局对新申请者都进行过细的调查,以确定该申请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真正的永久居住目的。同时,也会考虑到美国的国家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新申请者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需要具有永久居留的目的,二是不具有移民倾向。这两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获得批准。
美国移民局对“具有永久居留的目的”解释为:一是想在美国长期生活,二是为了工作,三是为了教育。凡是为了这三种目的之一者,都可被视为具有永久居留的目的。
美国公民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孩子,可以作为“条件绿卡”的受益人申请移民,其条件与“引进海外高级人才”相同。
“条件绿卡”的另一个受益人可以随同申请。美国法律规定,只有从事与“引进海外高级人才”相同活动的外籍人士才有资格获得永久居住权。
为了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美国还实行了“特殊人才暂住计划”。依此计划,某些特殊人才暂时居住美国,不但不违背移民法的基本精神,还能促进美国科技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增长。“特殊人才”最主要的是科学、技术、教育和体育界的顶尖人物(如获国际级大奖的科学家、工程师、体育运动员),极少数的政界要人和商界负责人,还有一些高级律师和一些有特殊才能的外籍人士(如音乐家、艺术家、作家等)。他们的条件比较灵活,可以由本人直接申请,也可以由美国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保证人申请。“暂住计划”颁发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视具体情形可以延期。该计划的目的在于保证这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外籍人士到达美国后不会赖着不走,同时也省去了许多繁琐的程序,提高了效率。但他们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或在美国扎根的,就不能适用此计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