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怎么办理?
投资移民,按照投资来源划分,有“境内”和“境外”两种,分别是指: 1. 以境内公司资产或个人资产进行投资,获得目标国的居留许可; 2. 以海外公司资产或投资者个人在海外开设的银行账户资产进行投资,获得目标国的居留许可。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投资人获取的签证类型大体相同。以英国Tier 1 Investor visa为例,申请要求如下表所示: 通过上述表中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认识: (一)相对于“境内”的投资方式而言,“境外”投资的方式对申请人的要求较低,适合于大部分的企业主、创业者及有钱人。
(二)无论是采用何种投资方式,申请人最终获得的都是英国永居身份而非英国国籍。若申请人大中华区人士,则永居身份对于您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若申请人是西方发达国家人士,则永居的身份有可能被拒绝。这是因为英国政府认为,申请人在取得永居身份后,有能力并准备在英国境内居住从而取代英国国民的地位(The Home Office regards the permanent residence of a foreign national as an immigration benefit and not as a natural development after a fixed period of residence)。申请人即使满足申请永居身份的条件,但在申请材料的准备上也需要谨慎小心,特别是申请人过去出入境记录的证明材料需要十分充分。否则就有可能被拒。